关于开展2019年度全区网络在线
学法和普法考试工作的通知
各盟市普法依法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自治区直属机关工委、教育厅、国资委、金融办普法依法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
为进一步落实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宣传部、司法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四部门联合印发的《内蒙古自治区关于落实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的实施办法》,顺应普法工作网络化发展趋势,进一步促进领导干部、公务员法律思维的养成和法律知识水平的提高,增强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法律素质和依法管理、诚信经营的能力。自治区普法工作专项组办公室和自治区司法厅决定,继续组织开展2019年度网络在线学法及考试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学习对象
除特殊部门和聘用制工勤人员之外,全区各级党政部门、立法部门、司法部门、人民团体、事业单位、大中专院校、中小学校、幼儿园、国有大中型企业、中央驻区单位的公职人员,均要参加网络学法用法和无纸化考试。当年退休人员、长期病假和长期出国(境)培训人员,经本单位和同级普法依法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意后可不参加。
二、学习内容
《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专题,《法治乌兰牧骑》专题,《内蒙古自治区新颁布地方性法规》专题,各行业重要和新修订、新修改法律法规解读专题等内容。
三、学考方式
1.总体安排:每年“一库、四考、四证”。“一库”即从2016年起,每年建一套题库作为当年的学法考试题库;“四考”即达到参考条件的学员每季度必须参加网络考试;“四证”即为年度学法考试及格的学员颁发“××年度第×季度网络在线学法考试合格证”。
2.日常学法:以内蒙古自治区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及考试网络平台(www.faxuan.net简称“法宣在线”,下同)和“法宣在线”手机APP为载体,采取积分制管理方式,设有专题学习和专题练习,鼓励学员边学边练,充分调动各级公职人员日常学法积极性。积分规则方面,根据登陆学习和参与练习情况,系统自动生成相应积分,每日积分上限为222分,每季度积满1000积分视为日常学法合格,即可参加本季度学法考试。
3.年度考试:考试内容为“法宣在线”平台所列的专题学习内容。题库题量总数达10000道以上,年度普法考试采用百分制试卷,考题由电脑随机抽取、智能组卷、卷卷不同。学员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试题并提交试卷,成绩即时显示。季度学法成绩60分以上为合格。自2019年第二季度开展每季度最后一周为考试时间(即2019年6月24日-6月30日、9月23日-9月30日、12月24日-12月31日,考试具体安排另行通知)。未按时参加当季度考试的不再安排补考。每季度考试过后积分自动清零。2019年,有两个季度未达到成绩要求、成绩不及格的,则视为当年度学法成绩不合格,记入个人学法档案,并报送相关干部管理部门备案。今年将进一步强化参学参考结果的运用,自治区普法工作专项组办公室每季度将对各地区、部门参学参考情况进行通报,各地区、部门也要适时根据自身参学参考情况进行通报。
四、组织实施
各地、各部门要按照各级普法依法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的统一安排,认真做好分类统计、费用缴纳、学号管理工作。
(一)做好分类统计。各地、各部门要按照2019年度人员在编在岗情况,做好应参学人员的摸底统计工作。各单位内部选派一至两名网络管理员按学法对象要求统计各单位参学人数并负责相关工作。对于有特殊情形无法参学的单位及个人,将情况报至同级普法依法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经同意可不参加本年度学习和考试。
(二)按时缴纳费用。按照司法部“微收费、广普及、逐年递减”的要求,2019年公职人员网络学法用法和无纸化考试统一费用为10元/人,由各地、各部门自行向研发单位缴费(详见附件1)。各地、各部门填写《已注册单位续费信息表》(详见附件2)完成缴费,并将申购信息报研发单位。研发单位将分批审核申购信息、出具发票、激活账号,并为各单位全面开具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如本单位无法报销可联系研发单位开具纸质发票)。各地、各部门务于2019年4月底前完成缴费工作,否则系统将于5月1日关闭后台账户。
(三)做好学号管理。各单位按照“属地管理、就近报名”的原则,做好学号发放和管理工作。垂管单位为方便上级单位管理和掌握工作情况也可由上级单位统一报名进行管理。报名缴费后,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将向新增单位统一发放单位账号和学员学号,由单位管理员负责录入学员信息,下发账号,组织学习;原有单位账号不变,学员学号不变,新增学号激活后方可使用;对于2018年度辞职、退休、死亡人员,可在操作平台中做失效处理或者发放给2019年度新入职人员使用;工作调动人员的学号要及时进行调出处理(操作指南详见附件3)。
自治区普法工作专项组办公室联系人:白静,电话:0471-5301415,邮箱:sftfxc@126.com。
全国技术咨询热线:400-659-2288(拨1)或18001273790/1/2/3/4/5/6/7/8/9(十部直拨号码均可拨打),周一至周五8:30-12:00,13:00-17:30;全国客服QQ:4006570518(QQ界面点“查找”选“找服务”输入4006570518即可)。
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联系人:曹慧亚、陈明路、李登云,非技术类咨询电话:18001133640,邮箱:3250484159@qq.com。
内蒙古自治区厅局及下属二级单位QQ交流群:496484451。
各盟市、旗县(市区)普法依法治理办公室要积极创建本地区QQ群并要求辖区各用户单位管理员全部加入,以方便及时沟通。
附件:1.新学员注册开通办法
2.已注册单位续费信息表
3.“法宣在线”平台操作指南
内蒙古自治区普法工作专项组办公室 内蒙古自治区司法厅
2019年3月7日
附件1
新学员注册开通办法
首次申请学号的用户单位,按本单位学员人数×10元/人,向平台研发单位汇款。汇款方式一【开户名: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有限公司,账号:1100 1071 6000 5604 0867,开户行:建行北京市右安门支行(行号1051 0000 9098)】或者汇款方式二【开户名:北京法宣在线科技有限公司,账号:0200 2510 0920 0025 318,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北京海淀支行(行号1021 0000 4960)】。
汇款后务必将汇款单位全称(开发票使用,如个人替单位汇款,则务必在《汇款凭证》上注明“汇款单位全称”)和《汇款凭证》及时传真至研发单位010-62123882、62151293、62167260,或发电子版《汇款凭证》至邮箱3250484159@qq.com。
财务人员核实后开具发票,通知技术人员在后台激活已缴费用户的学号。学员用单位下发的学号和密码(初始密码888888)登录平台或下载手机APP客户端进行日常学法和考试。
附件2
已注册单位续费信息表
市(盟) 县(市、区)
单位全称 (开发票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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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购情况 |
原单位学员总数: 人,续费 人(续费是指有学号学员续交下一年的费用),新增 人(新增指首次报名申请参加学法考试的学员)。 |
汇款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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汇款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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汇款单位 或个人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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汇入单位 |
民主法制□ 法宣在线□ |
详细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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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管理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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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员账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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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员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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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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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联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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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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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续费汇款后务必将本《已注册单位续费信息表》(如个人替单位汇款,则务必在“汇款人名称”栏上注明“汇款单位全称”)和《汇款凭证》及时传真至研发单位010-62123882、62151293、62167260,或发电子版《汇款凭证》至邮箱3250484159@qq.com。
财务人员核实后开具发票,通知技术人员在后台激活续费用户的学员学号。
附件3
“法宣在线”平台操作指南
(一)管理员操作流程
1.新增单位学号导入方法和步骤:单位管理员需登陆管理员账号自行下载学员模板,按照“一人一号”原则,在模板中设置学员对应的账号、职务级别等信息,完成模板导入后,将学号对应发放至每个学员,学员即可登录。对于人员较多的单位,单位管理员也可以编辑不完整的模板(只需要填写登录账号、职务级别、邮箱,姓名和政治面貌等5个信息,邮箱事后学员可自行修改),模板中的其他项目可以空白,单位管理员导入不完整模板后,由学员自行登录完善个人信息。操作步骤:登陆管理员账号→登录系统→修改密码(密码为6-12位数字加字母组成)→单位会员管理→下载模板→模板中填入系统的会员账号,姓名、职务级别,电子邮箱以及政治面貌等信息→导入会员→发放学号。
2.新学员学号导入步骤:登陆管理员账号→系统管理→单位会员管理→点击添加,添加时注意:账号必须续在已有账号下面,长度13位数字,管理员需要填写姓名,登陆账号,职务级别,电子邮箱后点击保存即可。
3.学员账号失效处理步骤:对于2018年度辞职、退休、死亡人员,可在操作平台中做失效处理。具体操作步骤:登陆管理员账号→系统管理→单位会员管理→操作→点击失效按钮(方块相叠)即可。
4.学员信息修改步骤:登陆管理员账号→系统管理→单位会员管理→操作→点击编辑(小笔)即可对学员信息进行修改。
(二)学员操作流程
1.学员操作步骤:第一步:打开浏览器,输入www.faxuan.net或xf.faxuan.net,即可登录。第二步:在网站首页左上方“学法考试登陆专区”点击“内蒙古”后在登陆框内输入自己的学号和密码(初始密码为888888)。第三步:首次登录时,必须点击个人主页左上角“账户管理”,及时完善个人信息,同时注意修改密码(需牢记密码,如丢失,可联系本单位管理员重置密码)。登陆学号之后,若是弹出“绑定联系方式”的对话框,为方便找回密码,原则上选择绑定;也可以选择“暂不绑定”按钮。第四步:点击顶部导航“我的学习”或者“必修课”,选择对应的学习内容,点击“开始学习”即可开展日常学法。考试时点击顶部导航“我的考试”或点击页面“小铃铛图标”,选择对应的考试,点击“进入考试”即可开始考试。
2.在电脑上使用IE、360、火狐、谷歌、腾讯等比较大众化的浏览器访问本平台学习考试。如需使用手机,请至“法宣在线”官方网站扫描二维码下载APP,或者在360、百度、小米、豌豆荚、华为、苹果等软件市场搜索“法宣在线”下载APP,不要使用手机浏览器登录平台。
3.学法考试过程中遇有问题,可拨打平台全国技术咨询热线400-659-2288(拨1)解决;也可以添加全国客服QQ:4006570518进行在线沟通。
(三)积分规则
1.登录赚积分:用户每次登陆系统得10积分,每日上限为20分。
2.完善信息赚积分:每修改一次个人信息获得2积分,每日上限为2积分。
3.课程学习赚积分:每学习课件10分钟以上获得40积分,每日上限为120积分。
4.做题赚积分:每天做一套练习分数不少于0分,可得40积分,每日上限80分。
内蒙古自治区普法工作专项组办公室 2019年3月7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