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全国人大十三届二次会议
(一)会期:3月5日上午开幕——3月15日上午闭幕,会期10天。
(二)会议主要内容:这次大会共有八项议程,将举行四次全体会议。
3月5日上午举行开幕会,听取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关于政府工作的报告,审查国务院关于201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审查国务院关于2018年中央和地方预算执行情况与2019年中央和地方预算草案的报告。
3月8日下午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听取栗战书委员长关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的报告,听取王晨副委员长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草案)》的说明。
3月12日上午举行第三次全体会议,听取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会议期间,各代表团将举行全体会议和小组会议,对上述工作报告和法律草案进行审议。
3月15日上午举行第四次全体会议,表决各项工作报告的决议草案,表决《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草案)》,表决其他有关事项。
会议期间举行了13场记者会,涉及的内容有人大立法工作、监督工作、经济社会发展中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等问题、我国的外交政策和对外关系、商务部部长、国资委主任、人民银行行长、科技部部长、市场监管总局局长、生态环境部部长、最高人民法院负责人分别出席记者会。3月15日上午大会闭幕后,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在人民大会堂三楼金色大厅与中外记者见面并回答问题。
二、习近平总书记参加代表团审议情况
习近平总书记6天4次参加代表团审议。2019年3月10日下午,习近平参加全国人大十三届二次会议福建代表团的审议。
“打赢脱贫攻坚战,是今明两年必须完成的硬任务”“不获全胜,决不收兵”,习近平历来十分重视扶贫工作。
今年全国两会期间,习近平6天时间内先后参加内蒙古、甘肃、河南、福建代表团审议。“脱贫”成了他与代表们的必谈话题。
——2019年3月5日,在参加内蒙古代表团审议时的讲话。内蒙古要扎实做好各项工作,确保经济平稳运行,打好脱贫攻坚战,稳步提高民生保障水平,促进各民族共同繁荣发展,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2019年3月7日,在参加甘肃代表团审议时的讲话。
贫困县摘帽后,也不能马上撤摊子、甩包袱、歇歇脚,要继续完成剩余贫困人口脱贫问题,做到摘帽不摘责任、摘帽不摘政策、摘帽不摘帮扶、摘帽不摘监管。
鼓干劲,现在距离2020年完成脱贫攻坚目标任务只有两年时间,正是最吃劲的时候,必须坚持不懈做好工作,不获全胜,决不收兵。
今后两年脱贫攻坚任务仍然艰巨繁重,剩下的都是贫中之贫、困中之困,都是难啃的硬骨头。脱贫攻坚越到紧要关头,越要坚定必胜的信心,越要有一鼓作气的决心,尽锐出战、迎难而上,真抓实干、精准施策,确保脱贫攻坚任务如期完成。脱贫攻坚任务能否完成,关键在人,关键在干部队伍作风。要把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贯穿脱贫攻坚全过程,强化作风建设,确保扶贫工作务实、脱贫过程扎实、脱贫结果真实。
在脱贫标准上,既不能脱离实际、拔高标准、吊高胃口,也不能虚假脱贫、降低标准、影响成色。
对群众反映的“虚假式”脱贫、“算账式”脱贫、“指标式”脱贫、“游走式”脱贫等问题,要高度重视并坚决克服,提高脱贫质量,做到脱真贫、真脱贫。
——2019年3月8日,习近平参加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河南代表团的审议。明方向、鼓干劲、正风气,总书记发表了许多掷地有声、意蕴深远的箴言隽语。
明方向,打赢脱贫攻坚战,是今明两年必须完成的硬任务。要再接再厉,咬定目标,精准施策,精准发力,按时按质完成脱贫攻坚任务。
——2019年3月10日,在参加福建代表团审议时的讲话。各级领导干部要有不怕疲劳、连续作战的顽强作风,深入一线,深入群众,及时解决脱贫攻坚中的难点问题,确保各项目标任务如期完成。
三、全国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
(一)会期:3月3日下午3时开幕——3月13日上午闭幕
(二)会议主要内容:
1、听取汪洋主席关于全国政协的工作报告
2、听取苏辉副主席关于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以来提案工作情况的报告
3、审议常委会工作报告和提案工作情况报告
4、听取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关于政府工作的报告
5、讨论政府工作报告
6、围绕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政协工作的重要思想交流研讨,结合常委会工作报告和政协全国委员会2019年协商计划讨论政协工作
7、听取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关于最高人民法院工作的报告
8、听取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张军关于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的报告
9、审议各项决议和报告草案,讨论“两高”工作报告
10、审议提交政协第十三届全国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议的有关文件
11、通过政协第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关于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草案)
12、审议通过政协第十三届全国委员会提案委员会关于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提案审查情况的报告(草案)
13、通过政协第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二次会议政治决议(草案)
14、通过政协第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关于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15、通过政协第十三届全国委员会提案委员会关于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提案审查情况的报告
16、通过政协第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二次会议政治决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