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丰富和完善学院形象标识,增添文化内涵,加强校园文化建设,弘扬人文精神,增强广大师生员工的凝聚力和归属感,激发广大师生员工的的进取精神和使命感,努力把学院建设成特色鲜明、业内认可、自治区优质的高等职业院校。学院决定面向全院师生员工、广大校友、社会友人公开征集乌兰察布职业学院院歌歌词(或词配曲)。
乌兰察布职业学院是由原乌盟财贸粮食学校、乌盟农牧学校、乌盟工业学校资源整合,2004年4月经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正式备案成立的公办全日制综合类普通高等职业院校。
一、院歌主题
院歌主题要突出和体现以下几个方面:
1、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体现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建设教育强国的重要精神,突出职业教育的历史地位和社会功能;
2、展现朝气蓬勃、奋发有为的时代风貌,秉承“立德树人、崇能重技”校训宗旨和培养大国工匠的使命担当;
3、综合反映职业学院地域特色、办学理念、办学特点、人文环境、发展目标及“三校合一”的历史传承和文化积淀;
4、充分展示历经15年风雨兼程的乌兰察布职院人不忘初心、艰苦奋斗、乐于奉献、努力拼搏、团结奋进、开拓进取的精神。
二、征集范围
乌兰察布职业学院全体师生员工、历届校友,关心和支持学院建设发展的社会各界人士。
三、征集时间
从即日起开始征集,作品投寄时间为2019年8月16日——10月31日。
四、作品要求
1、歌词要求主题突出、立意深远、篇幅适中、简明易记、流畅押韵、朗朗上口。
2、歌曲长度以5分钟左右为宜,简谱、五线谱均可,要求旋律优美、节奏流畅明快、易于传唱,体现出蓬勃向上和奋发进取的主旋律。适合独唱、合唱、重唱等不同形式的演唱。
3、所提交作品个人创作或多人合作完成均可。投稿数量不限。
五、投稿要求和方式
应征作品可通过面投、信函寄送或发送电子邮件等方式投送。
来稿请注明“院歌歌词投稿”字样,及作者真实姓名、详细联系地址或工作单位、联系电话、电子邮箱地址等个人信息,凡应征作品恕不退稿,请作者自留底稿。
面投:学生作品由院团委统一收集,教职工作品由本部门统一收集报至学院党委宣传部。
信函请寄:内蒙古乌兰察布市集宁新区曙光南路1号乌兰察布职业学院党委宣传部 邮编012000
收信人 院歌歌词征集办公室
联系人:曹老师 手机:13947429697
电子邮箱地址:zyxyxcb@163.com
六、奖励事宜
乌兰察布职业学院将组织专家对应征作品进行公开、公平、公正的评选,对选中的院歌歌词奖励1万元并颁发荣誉证书,歌曲选中,奖励高于歌词,具体数额另议。
七、版权说明
1、应征作品不得违反相关法律规定,应明显区别于其他学校校歌和其他音乐作品,不得抄袭。如涉及抄袭、侵权行为均由作者承担责任。
2、应征作品必须为未公开发表的作品,所有作品请注明著作权申明。中选作品一经采用,其所有知识产权归乌兰察布职业学院所有,学院有权对其修改、使用。
3、征集院歌的最终解释权归乌兰察布职业学院。
中共乌兰察布职业学院委员会
2019年7月14日